来源:四川法治报
2001年3月28日晚,时任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禁毒处一大队大队长的龚守权,带队在岷江大桥附近客运车站布控抓捕毒贩时突遇车祸,不幸壮烈牺牲,时年42岁。
龚守权,1958年出生,1997年9月转业到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工作,先后被乐山市公安局荣记个人三等功3次,被评为2000年度“乐山市优秀人民警察”。2001年6月,龚守权被四川省政府批准为烈士,同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龚守权用献血和生命守护了岁月静好,却没来得及陪伴着他的儿子龚强成长。
最深的思念是铭记,最好的致敬是传承,有一种荣誉叫做“长大后我就成为了你”。扛起父辈的旗帜,龚强成为了乐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一名缉毒警察,下面是这位禁毒民警写给逝去父亲的一封信。
曾经的孩子,如今已经成为警察,追随父辈的脚步毅然加入禁毒警察的队伍,传承父辈遗志,继续奋斗在公安禁毒岗位上。
小时候,龚强仰望着身穿警服的父亲,对父亲的印象是模糊的。成长中的缺席、不能兑现的承诺,对父亲的爱,龚强感到既陌生又渴望。成年后,伫立在父亲倒下的地方,龚强郑重作出人生的抉择——接过父亲的衣钵,在他奋斗过的道路上续写警察荣光。
“仰望您、读懂您,然后,心甘情愿成为您,穿上您生前最珍视的警服,从事着您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龚强说。
(原文责任编辑:郑涵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