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销售:小心三倍赔偿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双十一”来了,商家如果欺诈销售,可要小心三倍赔偿。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消费者在某电商平台的一家旗舰店购买了一台高配置电脑,结果收到的却是个低配置电脑,在多次要求换货被拒后,消费者诉至法院。西城区法院在查明事实后认定商家构成欺诈,判决其退还货款3000余元,并承担三倍赔偿金9000余元。

无独有偶,在人民法院案例库中也有这样一个参考案例,江苏某汽车销售公司将曾经出售的疑似存在质量问题的汽车当成新车出售,最后法院认定其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构成销售欺诈,判决其退还购车款、车辆购置税、保费等共计32.9万余元,并承担车价三倍赔偿金86.9万余元。此案作为人民法院案例库里的参考案例,人民法院办理同类案件都须加以参考。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在此电商销售旺季,广大商家只有守住诚信底线,才能生意兴隆、财源广进。如果浑水摸鱼,搞欺诈销售,那可要小心三倍赔偿!

(原文:屠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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