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表示 拟对“有损中华民族精神”条款作更具体修改完善

来源:人民法院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6月2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对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进行了重点介绍。

根据各方面意见,保持法律制度和相关工作稳定性、连续性,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拟恢复“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法律名称。同时拟增完善发挥科技在突发事件应对中作用的规定。完善关于确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规定。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中责任追究的规定,鼓励一线干部在临机处置突发事件时勇于担当作为。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金融稳定法草案二审稿拟完善管理体制,明确中央金融工作领导机构职责;完善草案关于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相关规定;做好与其他金融法律的衔接。

学前教育对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关于学前教育法草案二审稿,黄海华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完善草案框架,增加一章“学前儿童”,将原第二章章名“规划与举办”修改为“幼儿园”,将原第四章章名“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修改为“教职工”;明确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强调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发展方向,要求新建居住区按照规定配套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增加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等规定;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增加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等规定。

拟提请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完善关于涉未成年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规定。增加关于公民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有权采取制止行为的规定。对“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不易界定、执法中不易把握的情况,作出更有针对性、更具体的修改完善。同时,针对违规养犬、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增加对违反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以及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治安管理处罚。

文物保护法是文物保护领域的重要法律,距离上次全面修订已有20余年。拟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二审稿将增加规定“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完善与中国共产党有关文物的保护规定。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完善关于文物价值挖掘阐释的规定。完善文物调查、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规定,提高文物保护能力水平。

​(原文作者:王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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